网页导航

【暨南大学】关于印发《暨南大学自学考试授予

2021-05-14来源:暨南大学教育学院  考试必看
关于印发《暨南大学自学考试授予学士学位条件(修订》的通知
 
暨南大学自学考试全体学生:
 
《暨南大学自学考试授予学士学位条件(修订)》已经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及暨南大学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暨南大学自学考试教育实际情况进行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暨南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暨南大学自学考试授予学士学位条件(修订)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学位(2016)3号文)文件精神,经研究,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如下:
 
一、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坚持学术诚信;

二、毕业论文成绩中等或以上(70分或以上),符合本科段毕业条件,并已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

三、本科段各科成绩(含必考课程和选考课程)的平均分在70分或以上,实践考核成绩、毕业论文成绩及免考、加考成绩不计入平均分;

四、免考科目不超过本科段考试计划统考科目的1/4,不含毕业论文及实践考核;

五、在暨南大学参加广东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学位外语统考,成绩及格(或符合学校对学位外语的相关要求);

六、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主干实践课程包括平面广告设计与制作、编排设计、字体设计、系列书籍装帧设计、VI设计五门,要求本科段主干实践课程成绩中等或以上(70分或以上),免考、加考课程除外。符合以上条件,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确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本文件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原条例(暨自(2019)1号文)即行废止。

学士学位条件学士学位条件

深圳自考网声明:
(一)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316046506@qq.com

今天是:

自考便捷服务

【2025年01月报名入口】

自考报名入口 成绩查询入口

深圳自考考生微信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资深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热门文章

深圳自考考生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自考政策、通知、公告以及各类学习资料、学习方法、教程。

深圳自考网首页|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20 深圳自考网 www.zikaox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粤ICP备18008844号-12

声明:本站为深圳自考民间交流网站,最新自考动态请各位考生以省教育考试院、各市自考办最新通知为准。

版权所有:深圳自考网  

企业工商营业登记 安全联盟认证 公安备案诚信商家 工信部ICP备案 中央纪委监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