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导航

2020年深圳自考《银行会计学》章节串讲笔记:第二章(2)

2020-07-29来源:深圳自考网  考试必看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1、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
  2、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3、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时不得违规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违规支取现金;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
  4、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5、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6、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不得违规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明知或应知是单位资金,而允许以自然人名称开立账户存储。
 

深圳自考网声明:
(一)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316046506@qq.com

今天是:

自考便捷服务

【2025年01月报名入口】

自考报名入口 成绩查询入口

深圳自考考生微信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资深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热门文章

深圳自考考生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自考政策、通知、公告以及各类学习资料、学习方法、教程。

深圳自考网首页|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20 深圳自考网 www.zikaox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粤ICP备18008844号-12

声明:本站为深圳自考民间交流网站,最新自考动态请各位考生以省教育考试院、各市自考办最新通知为准。

版权所有:深圳自考网  

企业工商营业登记 安全联盟认证 公安备案诚信商家 工信部ICP备案 中央纪委监察部